清代两起奇案:一个丢了前面,一个丢了后庭

清代两起奇案:一个丢了前面,一个丢了后庭

最近一直在看清代署名“长白浩歌子”的《萤窗异草》,此书类似《聊斋志异》,但故事不限于鬼狐,也有听来的真人真事。

全书分三编共九卷,第三编卷三有一篇是《笑案》,记载了两件听起来很疼,但是又令人喷饭的案子。

之所以把这两件案子放一起,是因为:一,受害人都是受辱而死,二,受害人都是男人。不同之处是,第一个男人是被女人致死,丢了前面;第二个男人则是被男人致死,丢了后庭。(注:图文无关)

清代两起奇案:一个丢了前面,一个丢了后庭
第一个案子:调戏女子,男子不幸成了太监

粤东之地,属于苗人地盘,当地有个人叫燕六,是个小官吏。此人二十二三岁,皮肤白皙,看起来挺帅。

有一天,燕六去某县催促案卷。此人赶了一段时间的路之后,觉得又累又热,就坐在树下休息。为了凉快,燕六脱了上衣卧着,想等凉快以后再赶路。

此时,有三位苗家女子路过,看样子像是小姑子和嫂子,她们挑着菜而来。看到燕六皮肤很白,身上肉如白雪,觉得不错。

当地人对苗人很熟,和苗人也能沟通,燕六自然也是。他看到三位苗族女子后,就说些轻薄的话挑逗人家,结果三个女子还真是被他勾搭上了。于是,三个女人以大地为床,以大树为被,和燕六滚床单了。

清代两起奇案:一个丢了前面,一个丢了后庭
起初,燕六和两个女子野合,他觉得自己是个猛男,结果他高估自己了,到第三个女人时,他再也不行了。

此女一看,觉得燕六是在侮辱自己,于是一怒之下,拿起割菜的镰刀,把燕六给骟了,燕六直接成了太监。

(附上原文:燕自负色中卞庄,可刺三虎,无如精力已竭,至女竟委顿不起。女情极……一时忿忿不已,谓燕薄己,以刓菜之镰狠割厥物,随手而落)

由于没做止血措施,燕六很快就昏倒了。那两个女人一看,吓得不得了,马上就拉着第三个女人跑。但是来不及了,此时路上来了不少人,他们看到后马上报官,很快三个女人被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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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六后来虽然醒了,但是过了一天就死了。这三个女人,也因此被判了死罪。

这一男三女都不算好人,女子最后那一镰刀倒是挺过瘾,只是四个人的前程性命也丢了。

这也告诉我们一个道理:男人凡事都要量力而行,有多大碗吃多少饭,千万别盲目自信,否则可能有生命危险。

第二个案子:调戏男子,男子不幸丢了后庭

这个案件发生在闽地,比第一个案子更荒诞,也更搞笑。

闽地某县发现一具男子尸体,尸体脖子下和胸前有几处致命伤。这也算正常,奇怪的是,此人的后庭数寸之地,明显被人挖走了,那里一点肉都没了。

(原文:项下胸前,致命数伤,固其常,惟后庭方寸地,以刃穴之而去,洞然无余肉。)

后庭就是排泄的地方。挖哪里不好,怎么会挖后庭呢?什么人这么重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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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凶手(也是男人)以后,县令就问凶手怎么回事,后庭哪去了。凶手倒也坦诚,居然大义凛然地说:被我挖下来了。县令又问:你把后庭藏哪里了?凶手又摆出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说:我煮吃了,当下酒菜了。

(原文:宰愕然询之,凶手不少讳,竟毅然曰:“刳之矣!”讯以安在,又毅然曰:“烹而食之矣!”)

县令惊呆了,这年头还有人吃后庭的?他忍不住又笑着问:这玩意能吃吗?你别哄我啊!

凶手说:我没有骗你,这个人十四岁的时候,我看他挺好看,就拿钱去诱惑他,他答应了,于是我们就这样在一起了。从那以后,他吃穿用度,全都是我给,我还常常担心不够他花,会多给他。慢慢地,我家变穷了,几乎倾家荡产。父母骂我,老婆怨我,亲戚朋友也骂我可耻,这一切都是因为他。

清代两起奇案:一个丢了前面,一个丢了后庭
凶手接着说:现在,他还没到二十岁,就把我抛弃了,我想和他温存一番,他总是拒绝,我稍微用强,他就对我拳打脚踢。我实在受不了了,于是骗他出来游玩,趁他不备,刺死了他。想想因为他毁了家,我无处发泄,就把他后庭的肉挖了下来,回家放锅里煮熟,做了下酒菜了。吃了之后,我觉得才把怨恨发泄出来。现在,我承认罪行,虽死无憾。

说完这些话,整个公堂的人都惊呆了(估计也是恶心坏了)。

县令不太信,又审问几次,此人都这么说。最后,县令觉得这事儿太过于恶心,于是没在案卷上记录下来,只是含糊带过。

清代两起奇案:一个丢了前面,一个丢了后庭
从今天的角度来看,这两个男人,也都不是好人,一个为利益出卖肉体,一个为私欲背叛妻子,最后的悲剧结局,似乎也早已注定了。只是,男子的报复手段实在是亘古未闻,读来也觉得恶心。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看看原文,再感受一下再恶心一次。

对了作者的评语也很有意思,尤其其中几句“断袖男儿,忽做尝粪流亚”“两妇狼贪于始,一女虎视于终”也算是恶搞吐槽了。还有一句更绝,发出来恐怕过不了审核,大家自己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