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奇案:丈夫独宠小妾,虐待正妻婢女,终被刺杀

明代奇案:丈夫独宠小妾,虐待正妻婢女,终被刺杀

湖州府乌程县,有一人叫赵仁,做过县丞,他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叫琼娘。为了养老,赵仁给找了个上门婿,叫张仲。但是,这个张仲婚后很过分,对赵仁夫妇不够孝顺,也很轻视妻子。

赵仁很生气,想把张仲赶走,再给女儿找个如意郎君。但是,琼娘不愿意,认为“忠臣不事二君,烈女岂事二夫”。张仲虽然不义,但是自己不能不仁。赵仁觉得有理,就不再说了。

几年之后,张仲考取了功名,地位高了,加上本来又看不起妻子,所以他就想休妻了。

这一天,张仲路过阳关,看到青楼女子杨媚娘很漂亮,就进去把酒言欢。张仲发现,杨媚娘不但容貌绝美,而且舞蹈也很美,还善于作词写文章,他当即花了一百两银子,给杨媚娘赎身,并娶之作妾,美其名曰二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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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你为张仲这样就满足了吗?没有,不会这么容易的。

路过越州的时候,张仲又看到一家青楼有个女子,叫唐氏。唐氏也很漂亮,只是不会诗词歌赋。张仲又动心了,花了很多钱贿赂老鸨子,又把唐氏骗到手了,娶了做老婆。

唐氏开始以为自己是张仲妻子,跟着张仲回家后发现,自己只是小妾,而且还是第二个妾,三房太太,她十分后悔,可是来不及了,每天以泪洗面。

很快,张仲被分到广德做官。回家之后,他把妻妾赵琼娘、杨媚娘和唐氏都带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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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张仲对唐氏还好,但时间久了他腻了。所以,后来张仲厌恶了赵琼娘和唐氏,每天只和杨媚娘在一起。再后来,张仲不但把琼娘的凤冠霞帔给了杨媚娘,还经常打骂琼娘、唐氏,轻则让她们跪着,重则鞭挞。

有时候,张仲甚至会把琼娘、唐氏锁在屋子里,也不给吃喝。总之,他就是各种虐待辱骂这几个女人。

对妻妾如此,对百姓也差不多。张仲做官六年,横征暴敛,贪赃枉法,广德老百姓深受其害。上级派人视察,考核张仲的政绩,张仲则重金贿赂,所以他非但没事,而且还升官了,做了松江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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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仲升官了,杨媚娘日子更好过了,但琼娘、唐氏更惨了。

她们每天只能吃烂菜,穿着粗布衣服,还破烂不堪,杨媚娘则遍身罗绮,一日三餐都是美酒佳肴。杨媚娘生的两个孩子,也经常对琼娘和唐氏辱骂。张仲还有两个喜欢的婢女,叫伍一嫂和菊花。开始,他对两个婢女也不错,后来腻了,就开始呵责、打骂。

终于,这几个女人受不了了,她们私底下商量,要刺杀张仲,但一直没有机会。

一日,张仲同窗彭士奇来拜谒,张仲留下他一起吃饭。两人喝了很多酒,彭士奇离开后,张仲带着酒意,先是让琼娘等人跪着,又打了一顿,然后去卧室睡觉了。更多精彩资源–【文推网 wentuif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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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会来了,她们决定动手。

三更时分,琼娘拿着一把铁锤,伍一嫂和唐氏执刀,菊花拿着斧头,悄摸摸来到张仲床前,琼娘用铁锤砸其头,张仲登时晕死过去。唐氏拿刀砍下他的头,菊花砍了他的胳膊,琼娘恨极,又夺了伍一嫂的刀,把对着张仲全身剁了几遍。

如此,真是大快人心。

四人杀了张仲后,又想去杀杨媚娘和她的两个儿子。此时,外面巡逻的士兵听到了动静,闯了进来抓住了她们。

第二天大早上,郑知府审案,赵琼娘自己招供,她说了自己招赘张仲为夫,父亲想赶走他自己则不肯,以后张仲又连着娶了两个妾,却只对杨媚娘好,自己和唐氏、伍一嫂、菊花则被虐待,所以才起了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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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赵琼娘说:我死不足惜,只希望留个全尸,也算没给家里人丢脸。可是,我谋杀亲夫的罪认了,我们被虐待,被嫉妒,她杨媚娘也有罪,她的罪能免吗?我希望我的死,可以遏制妻妾之间嫉妒、虐待的风气,这样,即便我被万马踩踏而死,也甘心了。

氏等愿身殒死,免致玷辱于官家;惟冀全尸,无使有亏于体面。谋杀亲夫之罪,氏所甘当;而嫉妒致死之由,彼何可免?伏乞先斩渠问,以遏妒忌之风。纵死九泉之下,尤能暝目;虽加马践之刑,亦自甘心。

赵琼娘这番话说得在理,她对张仲确实仁至义尽,张仲则对不起她。再加上张仲虐待她,杨媚娘和儿子也虐待、辱骂她,一个正妻,活得不如小妾,还被小妾及小妾儿子各种凌辱,那么她有杀夫之心,完全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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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赵琼娘等四个女人犯了死罪,这也是事实。

按照常理来说,县令即便判了四个女子是死罪,也应该对杨媚娘及其儿子做出一定惩罚,哪怕训斥一顿也好,以免以后再出现类似的悲剧。

但是,县令没有,他还是站在当时的角度,怒斥赵琼娘,认为她不该杀夫。他在判词中,说了这样的话。

殴骂亲夫,尚不容王朝之律;持刀杀死,安免碎剐之裁!即服凌迟,不足惩其弑夫灭伦之恶……今张仲若此,虽路人当为之恸哭,有司能不为之寒心?起衅造端,实自赵氏唐氏,同谋济恶,是皆一嫂、菊花。倡首宜应细殛,从恶亦服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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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就是:骂自己丈夫,法律都不能容忍,何况持刀杀死呢?如此,是免不了被凌迟活剐的。即便凌迟,也不足以惩罚其谋害亲夫、违背人伦的大罪恶。一切的罪魁祸首,都是赵氏和唐氏、伍一嫂、菊花,应该马上就把首犯凌迟处死,而从犯也应该斩首示众。

这么说,其实对赵琼娘和唐氏等人,并不公平。

但是,封建时代,男人至上,他们可以打骂妻妾,但是妻妾不能打骂丈夫。丈夫杀妻不至于死罪,杀妾还能减一等罪,但是女子杀害丈夫,则只有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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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作者(故事出自《律条公案》,作者是明代人陈玉秀)最后拿张仲宠妾的例子,做了分析,算是给时人一点提醒和警示吧。

予观张仲,闺阁缺刑于之化,房帏少起敬之方,而致杀之由,皆其自取。是望纵情固宠者鉴诸。

大概是说:我认为张仲对妻妾管理不当,导致杨媚娘和儿子用私刑虐待赵琼娘等人,而赵琼娘、唐氏等人对她们也不够尊重。这件惨案的根本原因,还是因为张仲咎由自取,希望那些太宠妻妾的人,能够以以此为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