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陕西安康火车站杀人幽灵:连环作案11起,杀死12人
杀人恶魔余延军,生于1969年4月5日,家住陕西省旬阳县长沙乡枣园村一组。1989年因拐卖人口和盗窃罪被旬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1995年7月19日刑满释放。
1996年2月28日凌晨,一起血案在安康火车站内 西北侧 路基护坡上发生了。死者为男性,年龄约五六十岁左右,身长1.67m,呈黑白相间的头发长4cm,尸体呈仰卧状,死者上身的衣服被脱掉,只留下秋衣遮盖其头部。
死者的致命伤在头部,头部可见有11处挫创。解剖见颅骨骨折3处。死者随身携带的,有安康至安陆的328次列车车票一张(票号05 46,并标记有96,2,28)和小食品等遗留物,经警方勘察和技术鉴定,系他杀。
3月3日凌晨,在安康火车站东区 一号道岔北侧 路基护坡处,又发生了一起血案。死者男性,约有50余岁,身长1.61m,黑发长3.2cm,有黑白相间长约1.5cm的胡须。
尸体呈俯卧状,身穿黄色旧军大衣,灰色西服,下穿蓝色西裤。死者头部损伤共12处,随身携带的物品有陕西省 城固火车站 的站台票一张,电报一份及衣物等。经过警方现场勘查和技术鉴定确系他杀。
安康铁路警方随即成立了专案组,经过动员以后,对这两起案件侦破工作随即展开。正当警方紧锣密鼓的进行侦查工作时,令警方始料不及的事情发生了。在安康火车站,又发生了第三起血案!
1995年3月6日凌晨,在安康火车站西平交道,北侧护坡平台上,一年轻女性被杀。被害人约20余岁,并遭到了犯罪分子的奸污。其身长1.63m,发长12cm,枕部头发被割。
死者上衣被案犯卷起于肚脐之上,裤子被全部褪到小腿处,头枕一件灰色西服,西服后边沿线缝撕破,衣扣撕掉2枚。死者左侧为吴兴莲坟墓,坟墓的墓碑西侧有用石头刻画的字迹“杀尽负情人,下一个市(是)公安局长或某某某一家人,请破案”。
死者裸露的小腹上用锐器刻画有“仇”字的字样,并在仇字的收笔处画上斜度。死者头部有10处挫裂创伤,深达颅骨。颈部气管、食管均被切断。
解剖见颅骨骨折,胸部第四肋骨骨折,肝脏破裂;子宫内有一成形男婴,推断怀孕已有6个月左右。一尸两命!3起凶杀案均发生在同一地点——安康火车站,且前后不到8天。
案犯作案时间都选择在同一时间——凌晨。杀人时的致命部位又都是头部。这在当时全国公安机关侦破的凶杀案件中实属罕见!案情惊动了郑州铁路公安局及北京铁道部公安局。
就在3月6日当天下午,郑州铁路公安局局长李学安就发来了指示:“快速侦破此案,决不能让案犯逍遥法外。”并同时转达铁道部公安局领导的指令:“限期侦破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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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上午(警方动作很快),在襄樊铁路公安处 检查指导工作的郑州铁路公安局 副局长童少录 和刑侦处副处长 焦文明专程赶到了安康,查看了案发现场并听取了汇报。
对3起凶杀案的侦破作了重要指示!3月8日17时,安康铁路公安处刑警支队 打流大队、阳安队、襄渝大队的30名侦查员从外地火速调回安康!
3月8日9时,郑州铁路公安局局长李学安再次指派局二处 处长王仲刚,刑侦大队长王凤鸣、大案组组长尹公亭、工程师张武才带领13名干警赶赴安康!至此,安康警方成立了由71名专案侦查员组成的专案组,并召开了专案侦破会议。
对3起凶杀案进行了分析,对3起案件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广泛的论证。并着重从受害者的尸体损伤程度、死者被击打的致命部位等进行了详细分析,同时对犯罪分子进行了“画像”,并初步确定了侦查范围和查找尸源方案:
迅速兵分六路,派出侦查员徐保平 等人赴湖北省安陆市调查“2.28”案件尸源情况;副支队长陈爱民 等5名侦查员赴陕西省城固调查“3.03”案件尸源情况;副支队长李建龙 等5名侦察员赴安康市恒口 查证落实“3.06”案件尸源情况,郑州铁路公安局副局长童少录 亲自坐镇安康指挥!
警方通过大量的调查取证,证实2月28日被害人系湖北省安陆市 伏水镇 第五建筑队 电焊工杨兴富(男,时年58岁)。因其子杨俊超与金东武结伙诈骗,于1996年2月10日被安康市恒口公安分局收审。被害人于2月25日从湖北省安陆市乘车到达陕西省恒口。金东武之弟金东群与金的朋友李发全也于当日到达恒口。
2月27日杨兴富与金东群、李发全先后离开恒口,到安康市公安局收审所办理交款手续,然后于当日19时许到安康火车站,由李发全购买了3张安康到安陆的车票。
3人于当日21时许到安康车站西头小门进站,金、李未带行李到一站台,杨兴富带一提包怕被清出站而到了二站台。成都至上海的184次列车进站前,金、李被车站工作人员清出站外,杨兴富不知去向。
184次列车开车后,金、李二人在站外广场等杨兴富未等着,误认为杨兴富已乘184次列车走了,二人当夜住进了车站外的财税旅社。于28日乘78次特快列车离开了安康。【文推网 wentuifa.com】
赴陕西省城固外调小组查清了“3.03”案件的尸源。死者系城固县 二里区 黄岗乡 明珠村 二组农民严志光(男性,时年52岁)。该被害人2月24日从家里出来,在城固县火车站乘184次列车 未上得去,目的是去河南省 安阳市 处理其子被伤害一事。出门时借了1300余元,自身带了200余元现金和身份证。此人性格比较孤僻。
赴安康市恒口区调查小组查实“3.06”案件的死者叫余静(女,22岁),家住恒口区运溪乡三里村三组,农民,丈夫在珠海打工一年多未归。余静于3月5日上午一个人独自离家,走时带了10元钱。3月6日凌晨遇害!
凶手到底是谁,他为什么杀人?是谋财害命还是抢劫杀人?是情杀还是仇杀?警方在调查落实了3名受害人的基本情况和社会关系之后,决定对“2.28”、“3.03”、“3.06”系列凶杀案并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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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对作案工具和作案时间、受害人的致命伤均在头部、侵害的对象均属老弱男性或女性,作案手段残忍且不计后果等,结合现场反映的特征,给犯罪分子作了以下的“画像”:
案犯系男性,年龄在20-35岁之间,身高1.65米到1.75米,具有初中文化程度;性格孤僻内向,有心理障碍,好单独活动,或单身独居;受过公安机关的打击处理;经济困难,急等钱用;熟悉安康车站的情况,在安康有固定住所。
但不排除流窜人员作案的可能,案犯可能具备特殊身份(曾在铁路工作或仍在职铁路内部工作人员)。通过对犯罪分子“画像”,警方迅速划定了侦查范围和侦查方向。
决定以“3.06”案件为突破口,3起案件齐头并进;以安康车站为中心,以1.5公里为半径划定侦查范围,以犯罪分子“画像”为基础,以查找凶器为重点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访问和摸排,查找重点犯罪嫌疑人。
专案组在安康地区划定的侦查范围和湖北的安陆、广东的珠海和广州、河北的石家庄及北京展开内查外访工作。调访组分成路内、城市、农村三片,任务到组、责任到人,侦查员们日夜兼程奔波在安康和外地的调查摸排中。
在安康地区划定的侦查范围内,调查摸排工作一个单位一个单位地进行着,对每一个人进行排查;农村组逐村逐户的一家一家地进行,从年龄到身高;从文化程度到有无心理障碍和性格特点,从家庭状况到是否受过公安机关打击处理或因为某种原因受过某种刺激,从习惯单独居住到急等钱花等等,逐人进行排队摸查,筛选出作案可能的重点嫌疑人146名。
专案组通过进一步的排查,技术人员对现场提取的痕迹物证进行清理,对比,一个又一个的重点嫌疑人被否定;其他抓获的案犯也通过审查、一个又一个地被排除了。
调查走访的侦查员足迹布满了安康市的四个区18个乡、108个村的430个村民小组,调查走访了13890户村民,调查走访职工家属5.1万余名。
在外地调访行程2万余公里,从中寻找案犯的蛛丝马迹,但均无所获!警方百思不得其解,难道是侦察决策失误和侦查范围划偏,致使侦察破案走上了绝壁?难道是犯罪分子作案后永远地从安康这片土地上消逝了么?难道是侦查员在某一节骨眼上疏忽大意了么?
重新研究和分析案情,补充侦查措施,纠正偏差。正在此时,襄樊铁路公安处刑侦大队打电话向局二处处长王仲刚汇报案情:“3月10日凌晨在十堰火车站站内发生了一起凶杀案,死者被杀害后凶手逃离了现场。”并通报了案犯的作案手段。警方通过对十堰车站凶杀现场的勘查,认定案犯作案手段通安康火车站3起凶杀案相同。
但是十堰现场留下了一件作案工具——一把带血的杀猪刀。3月11日上午,安康铁路公安处刑警支队接报:凌晨 阳安铁路线上的 汉中火车站外,发现两名40来岁的一男一女被杀害,身上有183次列车客票等物,汉中车站派出所与汉中市公安局立即赶赴发案现场。
3月16日凌晨2时10分,静悄悄的安康火车站隐蔽着16名蹲坑守候的安康铁路公安处刑警支队的侦查员。16双火眼金睛警惕地扫视着车站的各个要道。
站公安派出所里执勤的联防队员张永刚、李富勇、杜庆伟3人值夜班。他们根据专案组的部署在站内二站台加强巡视,当他们3人巡视到二站台西边运转室时,发现运转室靠东边不远处有二男一女,立即上前查问。一男一女有车票,当查到第三个人时,此人吞吞吐吐说没票,也未带任何行李,行迹十分可疑。
他们要带他到值班室去查问,发现他神色紧张而且右手伸向腰间,张永刚看情况不妙扑上前将其右手拧到背后,李富勇将其左臂拧住,杜庆伟看势头不对,迅速上前摸查此人腰部,从这人腰间搜出一把木柄铁锤,遂将他带到值班室。
在值班室强烈的灯光下,张永刚发现铁锤上有凝固的血迹,他们还从该人胸左侧内衣兜里搜出用花布包着的一把女人长发,于是,立即将此人交给了执勤的干警。
值班干警立即打电话向上报告。于是,副处长马宝德迅速带领支队长杨宽林和支队干警赶到安康车站公安所,对案犯进行了盘问和审查。
犯罪分子初步交代了1996年2月28日、3月3日、3月6日凌晨在安康火车站连续三次杀人的犯罪事实。为了尽快查清该犯得基本犯罪事实,将其押到专案指挥部进行连夜突审,并连夜派侦查员到该犯原籍查证。
3月16日凌晨4时30分,27岁的杀人恶魔余延军在安康铁路公安处刑警支队的审讯室交代了自1995年秋天开始曾11次疯狂杀人抢钱泄愤报复的犯罪事实。
1995年秋种期间,余犯在陕西省旬阳县金洞乡盗窃一农户家,被男主人发现,于是,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将男主人杀死。
1995年农历11月的一天晚上,在旬阳县城体育场的河对面,用匕首将两名甘肃妇女杀死,然后搜身,抢走现金50元,并沉尸河中。
1995年农历12月20日左右的一天凌晨2时许,在襄渝铁路线上的早阳至朱家砭 区间一隧道内,将一名河南籍妇女用钢轨 夹板砸死,抢走现金950余元和一个600元的存折。
1996年2月27日21时许,该犯乘523次列车从旬阳到安康后,在站外逗留到23时许,从车站西头一处小门进入站内,在二站台西头碰见被害人杨兴福。他以其哥哥是货车押运人员能带杨上车为诱饵,将杨骗到车站西头北侧路基边杀害,抢走现金370元。
1996年3月2日18时许,该犯从旬阳乘坐523次列车到达安康东站下车,乘出租车到达安康车站。
22时许,在安康车站东头一站台外见受害人严志光独自一人,遂上前搭讪,仍以其哥是货车押运人员能带严上车为诱饵,将严骗到车站东头扳道房的北侧一号道岔的路基边将其杀害,抢走现金140元。
1996年3月5日16时许,该犯从旬阳乘523次列车仍在安康东站下车,先跟踪一穿警服的民警,伺机下手未得逞,后又乘坐出租车到达安康车站,在车站广场逗留到23时左右,见受害人余静孤身一人即上前搭讪,以其哥在铁路上工作能送其上车为诱饵,取得余的信任后将其带到“2.28”作案现场,又将余带至车站西头护坡上一处坟墓旁,对余进行了奸污,然后将其杀死割发留字。
1996年3月9日21时许,该犯在陕西省白河县境内白河一号隧道外的山坡上,用随身携带的铁锤将一名当地男子杀死,抢走现金370余元。
1996年3月10日17时许,该犯从安康乘坐328次列车到达十堰车站,22时许在十堰车站东头道口遇到迎面走来的受害人左瑞学,便上前搭话,并尾随到车站东头围墙处,趁其不备将其杀害。
1996年3月12日凌晨,在陕西省汉中市距火车站三、四里处一小道旁,先后用随身携带的铁锤将一男一女(男的50多岁,女的40多岁)砸死,分别抢走了现金140余元和20余元。
1996年3月15日,从旬阳乘坐襄樊到安康的523次列车到达安康车站,在列车上跟踪了一个30来岁的妇女,下车后准备伺机杀掉。
顺着公路跟了一段路程,这个妇女走进了路边一户人家,余犯等了等,仍未出来,只好放弃。然后,他乘坐出租车于21时许到达安康车站,从车站东头进站,在站台内转了三圈,两次跟踪一名执勤的高个子公安,跟了一段时间,发现这名公安个子太高,怕杀不了自己载了,又在车站内继续寻找作案目标——在二站台认识了一男一女,准备将其诱离站台下杀掉,不想落入了法网。
余出狱后曾谈过一个女友,后该女见其穷困潦倒就远嫁安徽,失恋的痛苦,生活的失意,使余犯开始形成变态的人格,重新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并一步步滑向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