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奇案:莽汉杀妻,嫁祸和尚,有人纳闷,和尚为何变成了尼姑

清朝奇案:莽汉杀妻,嫁祸和尚,有人纳闷,和尚为何变成了尼姑

“僧与尼,同无发也,服式亦同,日可辩而夜则难辨也。”

以上这番话记载于古籍当中,是说和尚与尼姑同属光头,穿装打扮几乎一样,白天倒是能够通过外貌辨识雌雄,到了夜里看不清楚,就不好辨认了。

今借这番话,引出一段“莽汉怒杀两奸妇奇案”。
话说浙江黄岩县有个商贩名叫李潮,常年在外奔波,与妻子聚少离多。他那浑家姓尤,嫁做人妇后,自是以李尤氏相称。这一女子模样不赖,但品行不端,只因耐不住寂寞,于是便干出那红杏出墙的腌臜勾当。

李潮虽然勤奋实在,但头脑并不傻,他料知自己总不在家,那独守空房的妇道很有可能干出让他蒙羞之事,所以出门前托同乡的朋友替他盯着点儿,若嗅到腥臊恶臭,即刻设法通知他。

他那朋友是个实诚汉子,当真替他看紧门户,在嗅到异味之后,立即托到外乡做买卖的人告知李潮:他家后院失火,再不回来,只怕连人带房子都要易主了。

只说李潮,收到消息,当夜把买卖交给别人照料,跋山涉水回奔原籍,但他可没有直接回家,而是躲在暗处秘密监视,只有抓奸抓双,才有理由动粗。

一连好几天,家中安静无事,并没有男子进宅。李潮不由得犯了嘀咕,怀疑朋友眼神不好,错把良家当成了淫妇,害他空担心了一场。

既如此,就不必再藏着了,应该大大方方地进门与妻子团聚才对。小别胜新婚,人间一乐也。

打定主意,到烧肉铺买了一些酱货,又去烧锅打了一瓶好酒,再去绸缎庄买了一些上等的布料,意在送给妻子当礼物。

一切准备妥当之后,天也黑了下来,李潮提着酒肉,夹着绸缎,兴冲冲地往家走。来到院门处,清了清嗓子,刚想喊妻子给自己开门,却突然听到院里有男女嬉笑之声。声音虽然不大,但如果侧耳仔细听,倒也能够听真切。李潮将耳朵贴在门板上,仔细听了一会儿,不由得锉碎口中牙,气炸连肝肺,那贱妇果然背着他干了偷汉子的勾当。此等行径,可杀而不可留,身为七尺汉子,若不诛杀奸夫淫妇,岂是男儿大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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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潮虽然怒发冲冠,但没有立即破门而入,而是跑到铁匠铺,砸开门买了一口厚背薄刃、削铁如泥的钢刀,亚赛凶神附体,手持钢刀,快步来到院门外,使出全力猛踹门板,同时咆哮辱骂,要那奸夫淫妇出来受死。

这一闹腾,吓坏了屋中的男女。李尤氏怎么也不会想到,天杀的丈夫居然在这个节骨眼儿上回来了,如今姘夫就在房中,丈夫若踹开门板冲进来,非把两人都剁成肉馅不可。

再说她那姘夫,吓得面如死灰,不知该如何是好。这时候,院门已经被踹开,李潮举着钢刀,疯一般冲杀进来。

姘夫见势不妙,情急之下,慌忙躲在了屋门后面。李潮一脚将房门踹开,跳进屋中,不由分说,一刀砍在了李尤氏的面门之上。这一刀力道十足,把李尤氏那张花容月貌的脸劈为两半,李尤氏吭都没来得及吭一声,死尸栽倒在地,当即死于非命。

李潮杀了自己的浑家,拎着滴血的钢刀冲到里屋,意在把那偷吃他家干粮的汉子一并杀了解气。他以为那汉子藏在里屋,却压根就没察觉到那人躲在门后。他只顾进屋去找,正好给那人制造了逃命的良机。

那人乘着这个天赐的当儿,如一头疯兽,冲出门去,拼命逃窜。李潮听到动静,意识到奸夫逃走了,急忙持刀冲了出去,拔脚急追。

奈何天黑路不平,李潮一连摔了好几个跟头,把他摔得鼻青脸肿,头昏眼花,而那奸夫却不见了踪迹。

李潮情知不可能找到那人,只得捡起钢刀,一步一瘸地回到家中,看着趴在血泊中早已死去多时的妻子,想起过往的点点滴滴,偌大一条汉子居然像个孩子一样嘤嘤地哭了起来。

哭罢之后,开始害怕起来。须知道,大清国是有砖有瓦有方法的地方,杀人是要偿命的。虽然律法中有“十恶不赦”之条目,妻子瞒着丈夫与他人通奸,若被丈夫撞见,可杀之,而杀人者不必服刑。

但律条中还写明:“捉奸捉双,杀奸杀双,才属无罪。”如今只杀了一个,另一个是谁都不知道,这要闹腾起来,自己有理说不清,非要给这贱妇偿命不可。唉——这可如何是好!

抱着脑袋愁苦了好一阵子,猛然心头一颤,陡然拍案而起,李潮想出了一个损招,反正也没人瞧见,自己只需到外面杀个孤单汉子,再将尸体弄回家中,咬紧牙关,就说此人是奸夫。如此一来,不就能够说得通了么?

打定主意,说干就干!持刀出院,寻觅路人。正是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

苦寻了半天,也没看到一个人影,李潮不由得担心起来,倘若天亮后还不能拉个倒霉汉子当垫背的,自己这条小命可就要保不住了。

就在苦恼之时,忽听不远处有门扉开启之声。李潮赶紧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过去,隐隐约约看着像是一座寺院。只见一个光头和尚,提着灯笼走了出来,脚步匆匆,有些慌张。过了小桥,脚步则更快了。

李潮心说:光头啊光头,莫要怪咱手黑,你不死,我就得死。你吃斋念佛好修行,慈悲为怀,善念为本,你就送佛送到西,成全了我吧!”

杀心既起,焉能放过!李潮几步追上去,不等那光头和尚回头,一刀从其后心扎了进去,立时给那和尚来了个透心凉。

可怜那光头和尚,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让人结果了性命。李潮顾不得耽搁,把死尸扛起来就跑。一口气跑回家中,刚把尸体撂下,还没顾得上喘口气,就有三四个人进了他家的院子。

来者都是早起的街坊,他们早就听到了动静,但因为不爱管闲事,所以谁也没起来看究竟。闹腾了一阵子,声音逐渐平息了,他们以为没事了,于是接茬睡觉。正要起五更,突然又听到院门开启声、脚步匆匆声。于是,几个好事者结伴来到李潮家的院门外,一见院门四敞大开,所以没打招呼就擅自进宅。他们刚进来,就闻到了血腥味,朝屋里一看,地上满是鲜血,还有两个死尸,登时把这些人全吓傻了。

李潮见有人来了,赶紧辩白:“贱妇背着我偷腥,让我撞个正着,我手起刀落,把他俩给宰了。几位叔伯可要给我作证啊,我可不是平白无故乱杀人!”

众人你看我、我看你,既然李潮这么说了,加之也都听说了李尤氏的风言风语,那么,也只好站出来为李潮作证了。再者,与李尤氏通奸者若是个俗家倒也有情可原,可他偏偏是个出家的和尚,这一点着实让人厌烦,所以更要多替李潮在太爷面前说几句好话。

就在大伙儿合计到了公堂上该怎么说才妥当的时候,有人察觉到那个和尚的死尸有些异样,于是让李潮把那具趴着的尸体翻转过来,让大伙儿看一看他的真面目。

李潮想也没想,一哈腰就将和尚的死尸翻了过来。这下,大伙儿全都愣住了。这哪里是个和尚,分明是个尼姑!

为了看清楚,有人还刻意把死尸的僧袍解开看了看。是个尼姑,确凿无疑。

这事儿可新鲜了啊,她一个尼姑,李尤氏是个妇道,她俩如何有奸情?李潮瞠目结舌,不知该如何解释。

地保先来到命案现场,不多时,县令带着一帮人乘轿赶到。经查:死尸两具,皆为女子,一个俗家是李潮的浑家李尤氏,一个是五里外一座尼姑庵的妙尼慧通。

事到如今,李潮自知逃不过一死,索性也就不再隐瞒,将发生过的事情原原本本地讲给太爷听。

县太爷也很纳闷,怎么会从和尚住的地方跑出来个尼姑来?难不成这些光板无毛的秃儿们半夜三更还要借阅佛经、钻研佛法吗?

立即让人把和尚都抓来,问他们究竟是怎么回事。

那是个小寺院,只有三个和尚,一个太老,耳聋眼花,老的都已经走不动了;一个太小,满脸稚气,连话都说不利索;还有一个,正值壮年,浓眉大眼,长得还挺顺溜,拿他问话,准有收获。

和尚不是金身罗汉,凡胎肉身照样扛不住打。衙差似虎狼,打人不手软。一通鞭子、板子招呼,和尚被打得一边划十字,一边念无量天尊。这位僧爷活活让人打傻了,分不清自己该信啥教了。

他说,他与那妙尼慧通老早以前就勾搭到一块儿了,每隔几天,慧通便来与他幽会。本来太平无事,没想到让个莽夫稀里糊涂地把慧通给杀了。如今慧通不在人世了,他活着也没啥意思了,只求速死,让他到阴间去跟慧通做夫妻。如此来看,他还真是个痴情的和尚。

既然李潮与和尚都已招供,且事实确凿,县太爷只管照律治罪便是。李潮滥杀无辜,罪不可恕,判“秋决”。和尚行径,有辱佛门清净,人神共愤,与李潮一并“秋决”。

至此,一桩发生在清朝乾隆年间的“莽夫怒杀两奸妇案”完结。真是热闹至极,叫人可发一笑,倘若拍成电影,想必也不难看。